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英文简称“COP26”)将于英国格拉斯哥召开,这是《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以来的第一次气候大会,全世界各国对此高度期待,绿色金融将是核心议题。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经济学副教授Christoph B. NEDOPIL WANG(王珂礼)基于在全球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从事可持续金融领域十余年的工作经验,发现多国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期望过于简单和乐观,存在承诺太多,却难以实现的风险。
为了使绿色金融成为应对气候灾难的有力工具,参加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各国领导人必须做出艰难的选择,确定对哪些承诺进行谈判。然而风险在于,他们可能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些讨论冗长、却不一定能获得成效的议题,以及类似全球碳排放交易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融资等可能令人对讨论结果产生质疑的话题上。对于开发性融资,各国领导人应该坚持完成尚未兑现的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承诺,以及实现绿色技术转让。相较于此,我建议各国领导人能够关注三个绿色金融议题,这三个重点议题将影响全球70%的碳排放量。
第一个重点议题是各国政府就公共财政支持的相关议题与《巴黎协定》达成一致。大多数大型经济体,如中国、法国和美国,超过GDP45%的开支由政府直接开支、相关项目补贴、国有企业和银行提供。因此,公共财政在引领绿色财政方面既有巨大的机遇,也有显著的责任。即使实施过程艰难而复杂,也应在2025年前逐步停止使用公共资金支持危害气候变化的项目(如补贴化石燃料等)。世界各国领导人应当同意采取更多措施确保全球气候治理成效:第一,发放所有公共资金,而不仅仅是小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实现气候中立。第二,承诺公共银行在2025年之前逐步停止为新的非气候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最迟在2040年之前从所有非气候相关项目中撤资。第三,加快对绿色技术的投资研发和应用,加大绿色财政支出,降低绿色技术研发应用成本,助力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第二个重点议题是加速绿色商业融资和减少“漂绿”行为,全球治理框架对此至关重要。有两个领域与此相关度很高:项目分类和气候信息披露。多年来,人们一直在讨论这两个主题,即减少金融机构的不确定性,以及为绿色金融创造更有效的市场。对于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来说,过渡融资分类标准将是巨大的挑战,该标准能够帮助高污染行业(如煤气公司)获得资金,并逐步实现碳中和。是否需要制定一个过渡标准的问题,激发了绿色金融专家之间的争论,专家们担心过渡标准会延缓实现气候目标的进程,而现有行业则担心会被过快地“淘汰”。各国领导人应该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找到解决方法,基于科学制定一种绿色金融方案,逐步淘汰高污染行业。
为了防止企业和金融机构出现虚假的“净零”承诺和“漂绿”行为,我们迫切需要加强气候信息透明化建设。理想情况下,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各国领导人将同意制定信息披露“路线图”,要求到2025年应用标准化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至少涵盖生产一种商品或服务所需的所有排放,包括供应商的排放。
第三个重点议题是绿色贸易融资,这是一个为跨境货物流动进行融资的高度复杂问题。减少资助不利于气候治理的非法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挑战,例如减少非法砍伐(即使非法砍伐提供了全球30%的热带木材)。然而,我们的目标必须更进一步:不能再忽视小麦或棕榈油等软商品贸易以及数千万吨肉类贸易对气候的影响,仅肉制品的生产就占据了每年35%的气候排放。因此,政策制定者和金融机构必须承认此类贸易对气候的影响,并承诺制定绿色贸易融资的标准,例如必须报告贸易融资产生的气候排放等。
这三个重点议题不能单独实现净零过渡,只有在所有风险事项得到充分支持的情况下才能成功。然而,在当前加速绿色金融发展的紧迫性下,确定工作重点和实施速度都至关重要。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斗争中,通过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就绿色公共财政、绿色商业融资和绿色贸易金融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议题达成切实承诺,世界各国领导人能够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雄心勃勃的、可实现的进展。
来源:复旦金融评论